在过去的春节长假中,旅游投诉成为了投诉的一大热点。随着旅游日益走进佛山人生活,关于旅游服务的质量高低也逐渐引人关注。记者昨日从市消委会、市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所了解到,在去年一年中,旅行社服务缩水、提供的旅游产品货不对板、导游素质不高等问题成为投诉热点。不过,在消费者举起法律武器维权的同时,也出现了“矫枉过正”的趋势:过度维权的行为令消费者的形象大打折扣。(文/记者陈钰凤)
关键词:忽悠
准四星=四星?
参团过程中,游客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线路中知名的景点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名不见经传的小景点。在住宿方面,四星降为三星,三星降为二星。而在餐饮方面,也经常出现游客吃不饱的问题。
市民招小姐就曾参加过海南三亚双飞四天纯玩团,遭遇到了以上问题。按照合同,旅行社应安排四星级酒店,但是去到当地却进入了一家未挂牌的四星酒店,酒店服务离顾客的要求很远。根据行程安排,招小姐应该去蜈支洲岛游玩,但是,导游却称,蜈支洲岛没什么好玩,将游客带去了槟榔园。
马先生今年春节参加了北京纯玩团,但是,地接导游压缩正常行程,一天之内游完了天安门广场、故宫、颐和园等重要景点,令游客感觉到非常疲惫,本来应该游玩1.5小时的天坛公园,最后被导游压缩到只游了半个小时。而地接导游压缩行程的目的,则是安排游客去一些购物点。
另外,旅行社在招揽客人时,常使的另一种忽悠手段是:低价。暑假期间,谢女士看到有旅行社打出了1900元泰国豪华5日游的广告,她满心欢喜地去报名,却被告知该团最低价要2180元。
点评:看到“准星级”心里留个底
旅游服务缩水、货不对板是旅游过程中最常见的问题。
佛山市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所提醒消费者,在报团之前,一定要睁大眼睛签合同,例如在住宿方面,面对“准四星”、“准五星”(未挂牌)等提法,消费者就一定要留个心眼,如果想保证住宿质量,就最好将自己对住宿的标准明确地写入合同中。另外,在旅游过程中,遇到导游更换景点,可以拒绝签变更同意书,这样在投诉上就有据可依。
而对于旅行社打出的低价诱惑,消费者不要只盯着价格报团,更应该注重看旅游行程,并将行程以“白纸黑字”的形式写入合同。另外,消费者对旅行社在广告上提到的超低价格,最好保持理性认识,很多超低价格其实是小童价,与旅行社营业部的报价有很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