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走进无人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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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最高年限不超过50年
据介绍,对于人们关注的海岛使用年限,这次也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国家海洋渔业局称,有意向参与开发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在获得使用权后,其使用年限最多将不超过50年。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向本报表示,广东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方式有两种,除了传统的政府审批方式,也可以出让。前提是旅游、娱乐、工业等经营性用岛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者的,将探索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据介绍,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实行最低价限制制度。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根据无居民海岛的用岛类型和方式、离岸距离等因素,适当考虑生态补偿因素确定,并适时进行调整。
现状:
无序开发致约800海岛消失
我国沿海有上万个海岛散落在300万平方公里的海上。据上世纪80年代我国唯一一次海岛资源调查的数据显示,500m2以上的海岛共有6900多个。作为海洋大省的广东,拥有海岛、礁岩2387个,其中面积大于500㎡的海岛759个。
但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海岛法律、法规的缺失、多头管理、海岛保护意识不强等原因,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约800个海岛消失。一些具有很高国防、资源和生态价值的海岛遭受破坏。
规划:
设海岛开发利用评审专家组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广东省海洋渔业局已经在着手制定具体实施条例,《广东省海岛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未来广东将专门组成海岛开发利用评审专家组,对有意向开发利用无人岛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开发方案进行严格审核,为开发利用无人岛进行把关,防止出现破坏无人岛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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