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办法》由于将进口车渠道管控权拱手让与外资,自颁布实施以来就多次引发了业内要再次“修订”的呼声。就在今年“两会”期间,仍有来自本土汽车界的“两会”代表委员建言,应暂停实施 《办法》,并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而在部分行业观察人士看来,捷豹路虎当下的扩张,除了攫取高端进口车丰厚利润以外,更长远则是出于做大未来合资筹码的考量。
“捷豹路虎要在中国合资生产汽车早已不是新闻,试想一下,一旦启动合资项目,中方合资伙伴势必要"利益均沾"。届时,作为外资方的捷豹路虎还能独立规划自己的销售网络吗?”行业观察人士指出,如果在启动合资项目之前,外资就具备独立且完善的销售网络,这毫无疑问会抬高后者的谈判筹码。
按照现行的汽车产业政策中“谁生产谁销售”的原则性条款,汽车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是不能 “脱节”的,必须由同一家投资主体完成。而数年前曾闹得沸沸扬扬的“马自达3停产”事件,也从一个侧面充分证明:谁胆敢越过政策红线一步,后果定会“相当严重”。
公开信息显示,围绕着在华合资生产项目,捷豹路虎已经和奇瑞、长城等本土企业有过谈判和接洽。而在公开场合,捷豹路虎中国高层均表示,在华合资生产捷豹路虎车型,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本文来源:经济观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