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私家车增多,一些喜欢玩酷赶潮流的车主玩起了“换车标”。现代、中华等轿车摇身一变成了“宝马”、“奔驰”。但有关部门提醒,这样的换标行为是不合法的。
近期记者经常发现淄博路上跑着的中华、现代,屁股后面却贴着奔驰、宝马的标志,改装车标的现象在淄博市已不少见。市民刘先生买了辆“华晨中华骏捷”,随后他花了100多元在汽车美容店为自己的爱车进行了一番改装——所有的外观标志都换成了“宝马”的。据记者了解,如此给汽车换“包装”的不止刘先生一人,有的车主甚至跑到其他地市把整个外壳换成了名牌车的样子,让人一时难辨真伪。多数换车标的车主表示,换车标是一种个人行为,不会影响别人的利益,这和其他普通的汽车装潢美容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一车主坦言:“换了车标后,国产车就变成进口品牌车,感觉超酷。”
16日,记者走访了淄博市几家汽车美容、装潢店,发现这些店铺里都有各种金属车标出售,售价在30元到80元不等。在张店西五路一家汽车美容店,据店内的工作人员介绍,换车标是近两年才火起来的。更换车标是汽车美容装饰店的正常业务之一,因为许多汽车品牌的车标时间长了会老化损坏。因此,旧车美容时经常会要求更换新车标,但以前都是要求更换同品牌的,可现在,经常有新车主咨询要求更换不同品牌车标。
对此,车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私自更换汽车标志属于私自改装车辆,在每年的车辆检测中是通不过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机动车的商标、品牌是不许变更的。车主擅自更换车辆商标后,与登记注册的车辆品牌不符,假如发生交通事故,市民和交警就很难判定车辆的真实品牌,这将给事故处理带来不便。
法律工作者认为,部分车主换车标的行为源于“傍名牌”的虚荣消费心理,这样的行为不仅不合法,还构成了对知名汽车品牌商标权的侵害。而对车主来说,这种行为违反了《机动车治理办法》相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更换或改装车辆商标的,交通执法部门可以依据条例予以处罚。